交友詐騙案例(交友诈骗案例贴吧论坛)
哇,好友来信息了,
个人微信头像是美女耶,
一定要加好友,
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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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份以来,市公安局特勤大队针对网络交友诈骗犯罪,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共冲击网络交友诈骗窝点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涉案金额6万余元,目前涉案人员全部被刑事拘留。
【案例1】
3月8日,特勤大队冲击位于翔安区新店镇的一处交友诈骗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天(男,21岁,山西人),其在微信上冒充女性以约见网友提供服务为由进行诈骗,作案3起,涉案金额1000余元,犯罪嫌疑人已刑事拘留。
【案例2】
5月4日特勤大队民警冲击位于翔安区马巷镇西亭里某诈骗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男,25岁,江西人),其在微信上以有偿贩卖色情视频、提供视频直播、上门服务等名义向网友索要红包进行诈骗,从2016年以来共作案多起,涉案金额3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已刑事拘留。
警方在侦破此类案件时,
发现具有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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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此类犯罪嫌疑人大都从网络上下载女性照片来冒充女性或者她人,达到隐蔽真实身份实施诈骗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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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受害人被骗后,因为涉及隐私,碍于面子或其他的种种原因,而不愿去报案,使不法分子逍遥法外,助长了犯罪行为,致使犯罪嫌疑人逃避打击继续危害社会。
警方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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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网络交友”有偿服务是一种违法行为,希望大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合法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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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要提高反诈骗意识,通过案例认清交友诈骗常用的作案手段,提高警惕和防诈骗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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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使用网络社交平台时,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为好友,对于网友索要转账汇款、借钱或者发大额红包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与陌生人有经济往来,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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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受骗要及时报案,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对交往过程中的网络聊天记录、双方通话记录、涉及金钱或利益来往的有关凭证、网友的照片和有关其个人身份的信息等要注意保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破获案件。
厦门警方出品
审核:LDQ
编辑:庄慧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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