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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4-12-07
被詐騙產生的債務(诈骗产生的债务转移案例)
1、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另一方是否应该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呢?基本案情原告吴某诉称,2007年3月,林某自称。2、益阳嘉盛公司在2007年8月15日之前产生的债权债务由罗伟承担,并由谭明李旺飞承担担保责任2010年初,刘翔利用在益阳嘉盛公;强制强迫或者欺诈产生的债务同样的通过咋骗或者强迫等非法行为产生的债务关系,也是不被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比如通常我们之前;李某借给王某的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产生的债务,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法官说法因被诈骗等原因而举债不属于...